马来西亚车牌号详解
馬來西亞汽車牌號(俗稱車牌)是由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(马来语: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 Malaysia)負責發配和監控;所有在公路上行駛的機動交通工具都必須懸掛汽車號牌。除了由陸路交通局發配牌號外,車主也可以通過買賣的方式獲得那些 已經停止使用的牌號。 --- 基本设定---- 馬來西亞汽車號牌的設計源自於英國殖民時期,號牌上分成兩個字組,第一個字組有一至多個羅馬文字(頭文字作為地區的辨識碼);第二個字組則是1~4個數字。為了避免與1、 0和2混淆,文字組中不使用I和O,Z只使用作為軍用牌號的首個文字;數字組不使用0開頭。 根據法令條文規定,除了外交人員、經銷商和計程車使用的號牌外,其他所有車種都必須使用黑底白字的號牌,並且在車輛的前後顯眼處各懸掛一個顯示同樣號數的號牌。 * 私人車輛 – 普通汽車、電單車、MPV、四輪驅動車和其他相似車輛; * 商業和工業車輛 – 箱型貨車、卡車、巴士、拖格卡車、建築及工程車輛和其他相似車輛; * 民服車輛 – 警車、救傷車、消防車、公共運輸車輛和其他相似車輛。 ---地區辨識--- 馬來亞聯邦、新加坡、沙巴和砂拉越在1963年9月16日結盟組成馬來西亞(新加坡在較後的1965年8月9日脫離獨立),這也促使它們的汽車牌號有極多相似之處,但其實還是可以從一些細微的部份分辨出它們屬於那個地區。 西馬地區 西馬地區的汽車牌號可以從頭文字來辨別出地區: * A:霹靂 * B:雪蘭莪(包括在1974年以前由吉隆坡所發放的牌號) * C:彭亨 * D:吉蘭丹 * J:柔佛 * K:吉打(包括浮羅交怡(KV)) * M:馬六甲 * N:森美蘭 * P:檳城 * R:玻璃市 * T:登嘉樓 * 聯邦直轄區牌號: o L:納閩 o PUTRAJAYA:布特拉再也 o W:吉隆坡(自1974年吉隆坡升格為聯邦直轄區後;即採用W(Wilayah Persekutuan的代寫)作為地區的辨識碼) --- Sabah --- SS 6666 C 現在的沙巴汽車牌號使用S字母作為頭文字,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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